12月29日前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5     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浏览:297    
  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进行初审,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及《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

各钛白粉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创建一批能效标杆企业,推动工业节能降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文件精神,我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要求,实施范围包括钛白粉等37个细分行业。

  二、基本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标杆水平。

  (三)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五)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七)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同时,向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提出推荐申请。

  (二)行业协会推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向申请企业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推荐意见,择优推荐钛白粉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三)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进行初审,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及《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电子版材料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四)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复审,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和发布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细分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

  (五)宣传推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通过案例宣传、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能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四、联系方式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

  陈钢  010-62253382  19910232882

  邮箱:tlylb@163.com

  附件:

  doc file 附件1: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doc file 附件2: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docx

  pdf file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钛白粉行业分会

2023年12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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